OEM还是ODM,再开一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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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序号:82
来自论坛:小熊在线 《显示器论坛》
内容说明:首先引用国际贸易专家的解释:
原地址:
http://www.guomaoren.com/cit/q&a/catechism4.htm
原
- 关于优派是OEM还是ODM的争论,新开一贴~~~~~~~(843字) 不是蜗牛 (180871)于2004/09/08(23:20:36)..
首先引用国际贸易专家的解释:
原地址:
http://www.guomaoren.com/cit/q&a/catechism4.htm
原文:
OEM,又叫定牌生产和贴牌生产,最早流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它是国际大公司寻找各自比较优势的一种游戏规则,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近年来,这种生产方式在国内家电行业比较流行,如TCL在苏州三星定牌生产洗衣机,长虹在宁波迪声定牌生产洗衣机等。具体说来,OEM(OrignalEquipmentManufactuce),即原始设备制造商,ODM(OOrignalDesignManufactuce)即原始设计制造商,OBM(OrignalBrandManufactuce),即原始品牌制造商。A方看中B方的产品,让B方生产,用A方商标,对A方来说,这叫OEM;A方自带技术和设计,让B方加工,这叫ODM;对B方来说,只负责生产加工别人的产品,然后贴上别人的商标,这叫O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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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法律专家的解释:
原地址:
http://www.51sobu.com/bcsw/content/2004510311085970886328.html
原文:
OEM的基本含义是定牌生产合作,俗称“贴牌”。是某甲方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有整机也有零件)被某乙方选中,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原样生产,并标上乙方的商标,由乙方收购。与假冒伪劣不同,它是建立在合同授权基础之上的合法合作关系。
ODM和OEM不同,它是由乙方带技术要求,委托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生产,产品由乙方收购。它是建立在合同授权基础之上的合法合作关系。
OBM是指某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专门接受其他企业的OEM或ODM要求为其他企业定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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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贸易专家和法律专家都不约而同地指出——
当A方选用B方已有的产品,贴牌销售(此时知识产权在B方),这就是OEM方式
当A方自己设计,要求B方按自己要求加工,再由A方收购(此时知识产权在A方),这就是ODM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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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觉得,ODM/OEM的关键区别在于【双方谁负责设计,品牌所有方是否拥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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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优派这种自己设计(而不是看中另一家公司已有的产品),自己采购关键原料,然后要求另一家公司加工组装的形式,属于ODM形式
- 两人世界~~(空) 面包 (180944)于2004/09/09(14:14:32)..
- 你丫第三者插足(空) 液晶王 (180948)于2004/09/09(15:12:17)..
- 先纠正论题,不是所谓的“关于优派是OEM还是ODM的争论”(1836字) 液晶王 (180873)于2004/09/09(00:17:11)..
是我对你的两个说法的异议
1)ODM是自己设计,自己采购原料,按照自己的设计和用料要求监督指定工厂生产,自己负责销售保修
2)OEM是自己完全不设计,不采购,把别人现有的产品贴自己的牌子销售,由别人负责质量控制和保修服务,自己负责销售。
你说的那个国贸网站的说法不代表就是权威说法,倒是很多IT新闻都说的不是你那个概念
http://www.cnii.com.cn/20040423/ca253188.htm
亚洲ODM浪潮方兴未艾
(2004-08-04 09:10:56)
众所周知,亚洲是世界上许多电脑和电子设备的生产基地。因此,如果人们获悉,他们使用的电脑实际上并不是由机箱上标示的公司生产的,几乎没人会感到惊讶。
但是,随着这些亚洲生产商的技术越来越先进,很有可能电脑的设计也不属于标示的公司。
过去几年中,原设计制造商(ODM)蓬勃兴起,他们设计并生产成品,然后以其他公司的品牌出售。
电脑和电子行业中由ODM设计和生产的产品的比例日趋增加,具体数目很难确定。这一趋势代表着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波新浪潮,也是美国科技工人对他们的未来略感不安的又一原因。
这种现象多出现在中国的台湾省。在上世纪80年代,台湾成为全球电脑主板生产基地。这是一个规模宏大且重要的业务,但是盈利并不是特别丰厚。许多人可以拿一家电脑公司的主板样品大规模生产成品。
因此,主板公司开始增加内部设计人员,以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很快他们就可以自己完成主板的全部设计工作,并迅速迈出新的一步:设计整部电脑。最近,他们一直在向新的领域拓展,如相机和手机。
研究公司iSuppli追踪ODM的分析师彼克表示,ODM是笔记本电脑市场最普遍的现象,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和英业达等台湾公司从事全球大部分笔记本电脑的设计和生产。
我们很难确切地知道ODM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多少服务,因为他们不愿对这一问题详加评论(他们常常不得不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
不过,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资料中可以获得一些线索。例如,苹果电脑在最新的年报中称,在笔记本电脑生产上,它与其他公司一样依赖着同一批台湾ODM。苹果电脑发言人拒绝提供详情,也不愿谈及ODM在设计上扮演的角色。电脑公司偶尔也有说漏嘴的时候。例如,两年前,有报道称,Gateway和戴尔销售的是同一家ODM供应的笔记本电脑。Gateway发言人没有对这一事实提出反驳,而戴尔则称它不再销售这款机型,并补充说戴尔的所有产品都是按它的具体要求生产的。
虽然公司情况各有不同,但彼克说,通常情况下,ODM承担着大部分的设计工作,而客户可能只是对外观提出特定要求,确保面市的产品有所区别。而且,电脑公司可以说他们帮助进行了产品设计,尽管其实大多数艰难的工作都是由ODM完成的。
难怪科技公司会对他们使用ODM的情况保持缄默。如果消费者从Acme购买了一件产品,他一定认为它是Acme生产的,并可能愿意支付更高价格。但是,消费者要是知道Acme只不过是转售了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其竞争对手的产品与其是一样的,但价格更低,他或许就会去对手处购买了。
不过,全球经济的发展使ODM现象成为必然。现代电子设备使用的元件──屏幕、芯片、硬盘等产品──在任何一个供货商那里都拥有大量现货。
但这也导致创意革新产品的寿命不会太长。iPod刚推出时轰动一时,不过这种现象很快就过去了。如果你也想涉足MP3播放器业务,或许就能从ODM那里随意购买现成的机型,然后贴上自己的品牌出售。毕竟,iPod基本上是一个加载了一些控制软件的微型硬盘。
ODM现象对消费者来说是好消息,但对美国的工人就是喜忧参半了。在上世纪80和90年代,随着美国电脑生产业务移到亚洲,美国工人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没什么可担心的,因为真正的好岗位即高收入的设计岗位仍留在美国。但现在已经不同了。
要探寻ODM是如何对全球经济格局重新洗牌的,不妨看看手机行业。目前,该行业有两大主要支柱:Verizon、AT&T无线公司等运营商和诺基亚、摩托罗拉等大牌生产商,前者从后者处购买产品。但是,如果运营商为了省钱决定转而从ODM手中采购,生产商的命运会怎样呢?在欧洲这种现象已经初露端倪。
或者说,如果ODM开始推出自己的品牌,情形又会怎样呢?三星就是以ODM起家的,现在它已经成为全球品牌,和索尼同场竞技。中国台湾明基电通等崭露头角的ODM也开始以自己的品牌出售产品,如手机等,在亚洲市场该品牌的产品尤其受欢迎,有朝一日它会成为下一个三星吗?(新华在线/道琼斯)
- 我的核心概念始终贯穿OEM/ODM的区别【双方谁负责设计,品牌所有方是否拥有知识产权】(1150字) 不是蜗牛 (180875)于2004/09/09(00:32:17)..
在我的N个帖子里面都提到这点
而且,我所举的例子并不与专家的说法矛盾。至于你所说IT新闻,新闻就是新闻,那些软文写手有什么权威可言,连优派自己在新闻里面都说自己就是O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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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专家的解释】:
http://www.guomaoren.com/cit/q&a/catechism4.htm
OEM,又叫定牌生产和贴牌生产,最早流行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它是国际大公司寻找各自比较优势的一种游戏规则,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近年来,这种生产方式在国内家电行业比较流行,如TCL在苏州三星定牌生产洗衣机,长虹在宁波迪声定牌生产洗衣机等。具体说来,OEM(OrignalEquipmentManufactuce),即原始设备制造商,ODM(OOrignalDesignManufactuce)即原始设计制造商,OBM(OrignalBrandManufactuce),即原始品牌制造商。A方看中B方的产品,让B方生产,用A方商标,对A方来说,这叫OEM;A方自带技术和设计,让B方加工,这叫ODM;对B方来说,只负责生产加工别人的产品,然后贴上别人的商标,这叫O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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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的解释】:
原地址:
http://www.51sobu.com/bcsw/content/2004510311085970886328.html
原文:
OEM的基本含义是定牌生产合作,俗称“贴牌”。是某甲方工厂所生产的产品(有整机也有零件)被某乙方选中,乙方委托甲方按照原样生产,并标上乙方的商标,由乙方收购。与假冒伪劣不同,它是建立在合同授权基础之上的合法合作关系。
ODM和OEM不同,它是由乙方带技术要求,委托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要求生产,产品由乙方收购。它是建立在合同授权基础之上的合法合作关系。
OBM是指某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自己的品牌,专门接受其他企业的OEM或ODM要求为其他企业定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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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派认为自己就是ODM的IT新闻】
http://sources.icxo.com/htmlnews/2003/07/03/13031.htm
优派强调的是ODM,即我们自己做设计,把样式拿给厂家,让他们照着图纸做,做出来之后打优派的牌子。从纯面板的采购到主板的设计,都是我们自己完成,前一段时间15寸液晶面板很紧张的时候,工厂提出来可不可以把订购的面板分一点给他们,因为他们采购不到,优派是直接从面板厂采购而来的。如果我们自己来做一个工厂,从工厂的建成、训练、到稳定生产,有很多生产力成本的因素在里面。对于优派来讲,选择性比较强,而且不用花心思在工人的培训上。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重视产品,从美国总部到中国内地我们都有品质监管人员全程监控产品质量。优派的产品来源地有中国内地、台湾及日本。事实上对于优派来讲,生产出来产品不仅仅供应到某一地区,比如在中国国内生产的,可能供应到美国、日本。从产品的来源上讲,我们现在还有从日本生产的产品,但是像三星,目前就是在内地生产,不会有日产。现在在市场上已经很难找到日本生产的显示器,索尼大都不在日本生产了。
- 拜托你以后讨论的时候不要把优派扯进去(248字) 液晶王 (180930)于2004/09/09(12:17:22)..
优派怎么搞我不清楚,我从一开始就没有跟你争论优派是什么模式
在回应上面两个问题之前,我想先就你所谓的贯穿OEM/ODM的区别的“核心概念”【双方谁负责设计,品牌所有方是否拥有知识产权】 说一说
假如一个产品的设计是双方分工的,比如委托做上游设计或者某一部件的设计,代工方做下游或者其它部件的设计
再说知识产权,假如委托方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或者某一部分专利,代工方拥有其它部分专利
上述情况你敢说不存在么?如果你接受现实的话,那我不知道你的核心概念怎么去判断,估计这个概念自己要崩溃
- 我已经提供了三个论据:(294字) 不是蜗牛 (180876)于2004/09/09(00:38:10)..
【贸易专家对OEM/ODM的解释】:
http://www.guomaoren.com/cit/q&a/catechism4.htm
【法律专家对OEM/ODM的解释】:
http://www.51sobu.com/bcsw/content/2004510311085970886328.html
【IT新闻中,林中庸先生对优派采用ODM的看法】
http://sources.icxo.com/htmlnews/2003/07/03/130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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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论据都呼应我的观点
1、OEM/ODM的区别【双方谁负责设计,品牌所有方是否拥有知识产权】
2、优派的营销属于ODM范畴,而不是简单的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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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液晶王”朋友援引其它法律专家、贸易专家的解释
此外,我也忍不住用一下这个图标
- 「香港玩具業之經營、外部營商環境與發展前景」
本調查報告為香港玩具廠商會委託嶺南大學香港商學研究所進行,報告之撰寫人為饒美蛟教授與楊偉文先生(122字) 液晶王 (180947)于2004/09/09(15:11:30)..
1.3 九十年代玩具業的營運近況和困難
在香港,玩具廠商營運形式主要分為兩類,其一為由香港廠商設計,部份廠商並兼負產品的市場推廣工作,即原創設計(ODM) ;另一種形式為由海外買家設計,香港廠商則代為生產,但廠商不會負責市場推廣的工作,即原件製造(OEM) 。
- http://www.yao365.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1355(768字) 液晶王 (180943)于2004/09/09(14:00:30)..
2、外部资源转化为集团优势:从资源有限到资源无限。
灿坤集团从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起家,通过全球资源的内部化,成功地向ODM(Original Design Margin)模式转型。
1988年,大陆实行对外资的开放政策,灿坤抓住时机“倾家搬迁”至厦门。当时厦门灿坤启动资金只有90万美金,员工82人,仅一条生产线,年营业额60万美元。最初的生意是替人加工熨斗底电热盘。低成本带来了大量定单,厦门灿坤成为包括通用、飞利浦和西门子等多家国外大公司的加工厂,第二年,其收入即达到600万美元。但是,这种OEM生产模式,一方面利润率较低,毛利率仅在5%左右,其主要利润均被委托公司所占有,而更重要的是,这使得厦门灿坤完全受制于国外家电大户,只是一个替人作嫁衣的加工厂,一旦订单不沛,即有生存危机。
因此,灿坤在技术研发上大力投入,每年拿出营业额的5%以上用于新产品的研究和发展,并且分别在台湾、美国、香港、日本等地设立了六个开发部。至2001年底,其集团研发人员达500人,每年新产品开发数高达108种,平均两三天研发出一个新产品。如今的厦门灿坤已成功的从OEM转型为ODM生产企业,其能根据市场的情报、潜力和需求而开发、设计和生产产品,最后以顾客的品牌销售,产品从内部功能设计,外观设计到生产全部由灿坤独立完成。因此,ODM的毛利率要远远高于OEM,达到35%以上。同时,由于灿坤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其已脱离了简单的代加工厂的角色,摆脱了与国外家电大户互动中的被动地位。如今,ODM业务已经占厦门灿坤全部业务的70%以上,而OEM仅剩余不足5%。
为了弥补自身研发的不足,灿坤实行设计外包。公司与世界知名设计师及设计公司签订合约,为公司提供最新产品设计,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的甚至没有与菲利普等著名品牌公司合作,而唯认灿坤。这样,灿坤既获得了引导市场的最新产品设计,又降低了公司本身的研成本。
- http://wireless-glossary.rtx.dk/#o(225字) 液晶王 (180936)于2004/09/09(12:46:10)..
ODM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ODM) is a business model involving the full design,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f a product according to the customer’s product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 In the typical ODM model, the ODM manufacturer designs, develops and manufactures the complete product. For instance, based on detailed product requirement specifications from a customer, RTX Telecom has designed a Wireless Telephone Line Extender, including the development and handling of the manufacturing of the product.
- 再补一个论据吧~~~(58字) 不是蜗牛 (180881)于2004/09/09(00:44:22)..
http://oa.dgut.edu.cn/fongfo/GuestBook.asp?action=reply&guestid=6
这是某设计论坛里不久前才讨论的,又被我翻出来了
- 引用一下“总是后悔”大侠对我的批评,我觉得他的绝大部分观点正确!(597字) 不是蜗牛 (180886)于2004/09/09(01:29:15)..
【引用开始】
蜗牛,就你这段,我看是你把概念用错了地方! 总是后悔 (180878)于今天(00:40:38)..
OEM、ODM是对整机厂而言的。优派本身不作OEM、也不作ODM,它向OEM、ODM采购,OK!?
我认为你想表达优派有较完整的设计能力(现在有吗?),但这与OEM、ODM不搭界。至于谈到优派有无完整的设计能力,我认为是几乎无,要有的话,也只有一些外观设计能力。
从CRT上看,优派就是找的OEM,怎么到了液晶时代就能完全自己设计了(当然,这比CRT难度要小得多),我记得有篇采访优派的老总的文,他讲到优派主要作品牌运作,没有自己的制造。它会去养一帮设计人员?
【引用结束】
认真翻查前面引用的资料后,发现“总是后悔”大侠批评得没错!
从原始字面上理解,OEM、ODM确实是针对制造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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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陷于讨论OEM/ODM的行为或者是优派所采用的营销模式
优派使用的是自己的设计(而不是委托设计)和关键采购,叫ODM厂家组装,而不是看中别人已开发好的某型号就贴自己的牌子。(以上援引自林中庸先生的IT新闻)
至于优派能“设计”到什么程度,我也讲不清楚。令人欣慰的是,这家伙在性能上口碑不算坏,至少不比MAYA、AOC差吧?质量上也敢包修3年。可见其产品设计和用料上的原则。
至于优派这种合作形式使用OEM合同还是ODM合同还是OBM合同,我觉得是ODM,参见法律专家的解释:
http://www.51sobu.com/bcsw/content/2004510311085970886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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