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如果五月花号上载的是中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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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脑中突然浮起一个非常奇特的想法:如果五月花号上坐的是102名中国人,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结局呢?
- zt:如果五月花号上载的是中国人(5176字) wzh99 (16351)于2004/06/16(08:37:13)..
脑中突然浮起一个非常奇特的想法:如果五月花号上坐的是102名中国人,那将是怎样的一种结局呢?
我们不妨来做这样的假设。
在过去的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中,数量众多的中国人因为各种原因背井离乡飘洋出海。但他们的出走模式,绝对不可能像"五月花号"那样复杂无序,出走者们肯定有一个权威的组织者或一个组织架构,所有的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服从在这一组织者的领导和决策之下。
这位组织者,可能是一位族长,可能是一个长者,也可能是一位武力和智力上的强者,他组织这群乌合之众的力量源于多方面,也许是武力或智力,但更多的是道德上的权威。他对于船上人所采取的统治方式,大多是个人决策,至多是开明专制(即以某种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但最终的决策权仍掌握在个人手中),他不需要船上绝大部分人的拥护,而只需要一小部分人的拥护和其他人的顺从即可,至于拥护者是基于对领袖的信仰还是基于共同的利益,顺从者是出于信任还是出于对强权的畏惧而把自己的未知的命运托付给另一个同类,似乎是个无足轻重的问题。
船上的人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领袖身上,在服从的同时只能向上苍祈祷:领袖是英明的;领袖所做的一切都是基于公心;领袖的判断力优于所有的人;领袖不会犯重大错误;如果领袖能有一种宽容度能听取不同的意见的话,那他就是一个英明的领袖,值得三呼万岁了。
所以这种组织架构根本不需要所有的成年男子来签定什么宪章,因为也没人会相信这种承诺有什么约束力和执行力。对于中国人而言(或者说是习惯于人治结构的所有人),如果领袖能将人民引向幸福。那么,要那种吵吵闹闹如菜市场的民主干什么?既然船已经到达了新大陆,还有什么比马上登陆在领袖的领导下建设一个新家园更重要的呢?将船停下来去讨论什么宪章岂不是浪费时间?
的确,这种思维方式也没错:民主讨论最后得出来的结果的确未必就比领袖的判断力高明,它更多的是一种冲突利益的相互妥协,如果各方利益始终没办法妥协解决的话,那么民主将成为一种扯皮和无谓的争执。仅就效率而言,民主比起人治麻烦且缺乏效率。 于是,"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上了岸,在新大陆中建立一个新的家园。
这是一块充满希望的土地,肥沃的土壤和丰富的雨水意味着更多的粮食和更多的机会。人们在领袖的领导下,与饥饿、疾病、自然灾害及土著人的入侵做着斗争,新家园在领袖的智慧和意志下得到了生存和繁荣,而不是民主表决。
但是,危机在繁荣中滋生并迅速蔓延,人治结构的内在缺陷将可能导致新王国的毁灭,不是毁于外来攻击,而是毁于萧墙之内。
"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在领袖率领下所建立的新王国可能发生下列几种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地发生而且重复发生的故事模式。
在人治社会中,领袖为了培养自己的支持者(或者叫亲信),就得利用自己对于公共资源的分配权的掌控,通过制定某种政策或者随意地把更多的利益分配给他们,并在自己周围形成了一个共同的利益集团,由于分配上的不公,新王国内逐渐形成了一个既得利益者阶层和利益受损者阶层,因为资源毕竟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正如孟子所说的许多的社会冲突源于"不患寡而患不均"。冲突越演越烈直至不可调和。
冲突的结果不外乎几种模式:不断的冲突导致内耗,偶有妥协和平衡,但平衡毕竟是短暂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最后,新王国发生了动荡,反抗者称之为起义或革命,并提出某种挑战于旧分配规则的令人心动的口号,如"均贫富,等贵贱"之类,甚至借用一些神秘力量,如"替天行道","斩妖除魔"之类,以期号召更多的旧秩序的失意者参加到他们中来。
统治者则将这种挑战称之为造反或暴乱,并动用各种国家暴力工具镇压之。冲突的第一种结果是反抗者在一定时间内被制服,但谁都明白,反抗还是会再度发生的,无非等火山口再度聚集足够的能量。另一种结果是:反抗者取得了成功,但事实证明,反抗者用来吸引人们的诸如"均田免粮"的口号只能是一种用来煽动和鼓惑的理想,因为没有任何形式的国家可以在不征税的状态中存在的。口号只能是口号,理想最终也只能是空想。当反抗者成为统治者之后,建立设的政权之后,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于是,反抗者成了新的统治者,出于让步和对于记忆犹新的暴乱的恐惧,政策相对宽松,动荡所带来的人口的急剧减少,使得农耕文明中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有所减缓。
"五月花"上的中国人在新大陆所建立的王国又进入了一个新的轮回,如同在它的母国所曾经和正在发生的一模一样。
另一种故事发展的模式是:领袖是英明的,且得到人民的拥护,但在他日近老暮时却面临着接班人挑选的问题。
于是,在国王日益衰老的时候,每一个有接班可能甚至根本没有接班机会的子女都在做着夺权的准备。这些准备包括:拉帮结派,网罗党羽,收买人心,诽谤和攻击对手等等。于是,人心和王国的各种资源被配置到这项活动中,其成本远远包括选举的成本,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和"胜利者是不应该被指责的"的指导思想下,为达到权力接班的目的,手段的卑鄙与血腥已无人过问。事实上,游戏规则的设置也注定了游戏的参与者没有退出机制,要么走向胜利,要么集体走向毁灭。称之为集体是因为这一规则不仅适用于权力争夺者,也适用于所有参与并帮助他的人。所有的人被捆绑在不同的战车上参加同一战斗,去角逐唯一的胜出机会。母国历史的经验也告诉他们这种争夺战都是血腥的,只不过血腥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轻者如玄武门之变,以发生在一个清晨以小规模战斗即解决了不改朝而换代的问题,或由康熙皇帝的九子夺谪,所有的血腥都发生在殿堂之上,平头百姓只有在最后阶段才被告知谁是他们的新主子。重者如西晋时的七国之乱、明朝建文帝时的靖难之乱,历时数年,士卒和平民死者数以百万,民众在付出惨重代价之后,其实质性的结果无非是皇帝由哥哥换成了弟弟或由侄儿换成了叔叔。
"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注定无法逃脱母国的种种不幸和宿命。因为他们携带到新大陆的文化基因,全部源于母国,同样的结局也就注定无路可逃了。如果我们用生物学的方法论分析这个社会学的命题,那就是:"五月花号"上的欧洲人思想中所携带的,是不同于也不见容于旧王国的新的变异基因,这种基因虽然只是潜伏在旧文化的体制内,但是其旺盛的生命力,终将在新大陆的土壤上催生一种新的品种或者说是生命模式。
而"五月花"上的中国人,所携带的思想基因,并不带有变异或反抗的成份在里面。在新家园中,所能做的,只能是对旧大陆的抄袭和复重,如同你所带的是苹果的种子,种下去长出来的只能是苹果树,无论是在新大陆还是旧大陆。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五月花号"上的中国人所携带的思想种子中不可能有对封建王权的基因呢?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对这个问题琢磨了许多,却始终无法从法律学科自身寻找到答案。
于是,我将释疑的目光投向了历史学。
我很快找到了答案。
欧洲文明渊源于古希腊文明和古罗马文明,这两种文明的社会形态虽然只处于奴隶社会阶段,但古希腊的城邦制、罗马的元老院和公民大会,都有着很好的市民自治的传统。
但随着蛮族的入侵和罗马帝国的崩溃,中世纪的欧洲也随着沦陷在封建王权和宗教的精神桎梏双重铁幕之下。
王权以封建等级制度和君主极权制建立了自己的金字塔统治,而宗教法庭对于异端的思想更是举起了大棒。且不说哥白尼和布鲁诺,在中世纪,仅西班牙一地,被宗教法庭冠以女巫之名烧死的妇女就有数万名之众,罪名是晚上骑着扫帚在空中飞来飞去,而且大部分案件都有证人出庭作证。
人们在痛苦之中寻找着答案,这也是中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风起云涌的内在动因。
多年的战乱,文明仅余废墟,但思想却随着典籍保存下来。也正是这种被封建王权和宗教法庭恐惧着并以异端的名义加以戕杀的东西,在旧大陆找不到生存的土壤,随着一群旧秩序的异端们在新大陆找到了重生。
中国人呢?
览遍中国历史书的每一个角落,上古时代尧、舜、禹的禅让于贤的胸襟虽然令中国的史学家们始终津津乐道,但这毕竟只存在于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部落的人们必须依靠群体合作才能活下去的生存压力状态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领袖的权力不断增值,私欲也随之膨胀,这也就是大禹的儿子夏启在其父死后断然毁灭传统而携权力为自有的原因。
我长期思考而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政治传统中,即使是在诸侯争霸、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也没有一个哪怕是小国家采取民主城邦制的方式来管理国家,甚至连民众自治的基础理论都没有。
民众自治制度在中国土地上理论和实践的长期缺失,是中国法制土壤贫脊薄弱的初始原因。
同时,中国国家地理位置上的相对封闭性也影响了中国通过外交往从其它文明中学习这一经验。
事实上,地理的封闭性只是一种遁词。因为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无论是丝绸之路还是玄奘西行,无论是张骞出西域还是郑和下西洋,对外的经济文化交流一直没有中断过。
准确地说,应该是中华文明中自大自恋的文化基因造成了中国人以天朝大国自命的封闭式心态,从而影响了中国人对域外文明的容纳和学习。这种自恋情结,一直延续到鸦片战争后,国家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时,在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中,仍有着相当大的市场,或者说在今天的中国都依稀可见其身影。
当年的当权者和士大夫,将中国之外的所有国家视为四方蛮夷,而将中华文明视为正统和天道,宁愿抱着故纸堆寻找考据注解以证明自己的正统与清高,也不愿去解读并学习敌人的长处,以期"师夷长技以制夷"。
一种封闭而自大的文明决不可能产生不断自我超越的变异基因,也注定其走向衰亡的必然命运。同样,一个固步自封的民族最后的悲壮,其最结的结局,无非也是以义和团式的狂野冲锋,来证明自己不值钱的勇敢而已。
从这个意义而言,也注定了如果1620年的"五月花号"上载的是中国人的话,在看到海岸线的时候,他们决计是不可能停下来去订立那样的一份契约。
史料与趣闻-《五月花号公约》
契约殖民地的先驱是1620年由一批清教徒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地。这些清教徒是英国清教中的激进派,他们因不满英国国教的奢侈腐败而移居荷兰,原希望借助那里的宽容气氛来保持他们的宗教信仰,但很快发现事与愿违。荷兰在宗教上的自由与宽容反而使清教徒的后代对英国清教产生了抵触。得知弗吉尼亚开发北美后,这批清教徒便与弗吉尼亚公司协商,希望在后者所拥有的领地上建立一个宗教殖民地。弗吉尼亚公司同意了清教徒的要求,准许他们建立一个"特殊的殖民地",并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1620年,一百多名清教徒乘坐名为"五月花号"的船从荷兰起程,来到现今位于
马萨诸塞南部的普利茅斯。登陆前,船上的41名清教徒殖民者在甲板上签署了一份文件,即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公约宣布:
我们所有在下列文件上签署姓名的人……是为了荣耀上帝的神明、传播基督的信仰和我们国君的荣誉而远涉重洋,(我们)立志在弗吉尼亚北部地区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和相互之间面前共同而神圣地宣布:为了建立良好的秩序,保护我们的生命,推进上述的目的,我们在此立约组成一个公民的政治实体;我们将不时地实施、制定和建立那些(在我们)看来是最有效的和最有利于殖民地共同利益的公平的法律、法令、宪法及官员,我们承诺将服从和遵守这些法律和官员的管理。
《五月花号公约》被看作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政治契约性文件,在美国政治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不仅因为它在时间上比温斯多普的布道词早10年问世,更因为它是宗教契约转化为政治契约的最有力的历史证明。公约岁短,但宣示了殖民地的目的,政治实体的基础和殖民地政府的权力。虽然公约援引上帝的旨意为其存在的根据,但不难看出,清教徒们更注重的是世俗的政治实体的运作;上帝的意志是一种高于一切的神圣法律,是一种不容怀疑的对全体清教徒的神圣约束,是世俗政府的法律基础。通过公约,签字的清教徒相互认可了自己与上帝的特殊关系,并将这种特殊关系(或相对于非教会正式成员的宗教特权)转化为了一种政治特权。
当五月花号的清教徒们登陆后,在公约上签字的41名清教徒理所当然成为普利茅斯殖民地第一批有选举权的自由人,这批人中有一半未能活过6个月,剩下的一半就成为殖民地的政治的核心成员。他们每年举行一次大会,通过法律,选举总督和总督助理,并在1636年通过了"统一基本法",对殖民地的政治结构和居民权利作了文字上的规定。普利茅斯殖民地建立后始终未能得到王室特许状或其他批准件,而只是从后来的马萨诸塞得到了土地的赠予。1639年后,殖民地代表大会变成了殖民地议会,非教会成员的自由人也可以被选入议会。
- 有趣(空) 大牛888 (16368)于2004/06/16(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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